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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ights / 法律观察

FDA新政解读:调味电子烟首获授权与执法宽限政策的双重信号

Author

Hongchang Deng · 邓宏昌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Bar #354529)· USPTO · 中国专利代理师

 

Yi Yi · 易伊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

Published

2026-05-15 · 9 min read

FDA新政解读:调味电子烟首获授权与执法宽限政策的双重信号

TL;DR

2026年5月5日与5月8日,美国FDA连续发布两项对电子烟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决定,监管立场上的“开口”与“收紧”同步释放,值得每一家出口美国的中国电子烟企业高度关注。一、FDA两项新政速览5月5日:调味电子烟“零的突破”FDA通过PMTA(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路径授权了Glas公司4款封闭式烟弹(含5%烟碱): • Classic Menthol(经典薄荷) • Fresh Menthol(清新薄荷) • Gold(芒果味) • Sapphire(蓝莓味) 其中Gold和Sa

2026年5月5日与5月8日,美国FDA连续发布两项对电子烟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决定,监管立场上的“开口”与“收紧”同步释放,值得每一家出口美国的中国电子烟企业高度关注。

一、FDA两项新政速览

5月5日:调味电子烟“零的突破”

FDA通过PMTA(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路径授权了Glas公司4款封闭式烟弹(含5%烟碱):

  • Classic Menthol(经典薄荷)
  • Fresh Menthol(清新薄荷)
  • Gold(芒果味)
  • Sapphire(蓝莓味)

其中Gold和Sapphire是FDA有史以来首次授权的“非烟草、非薄荷醇”调味电子烟产品,标志着PMTA调味产品禁区被正式打破。

获批的关键是“设备访问限制技术”(Device Access Restriction,简称DAR):

  • 用户必须使用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完成年龄与身份验证;
  • 设备通过蓝牙与智能手机配对后方可工作,一旦离开配对手机即停用;

App还会进行随机生物识别核验以确认实际使用者就是注册成年人。

FDA烟草产品中心代理主任Bret Koplow博士将“设备访问限制技术”称为“潜在的游戏规则改变者”。截至此次授权,FDA累计批准了45款电子烟产品上市。

据报道,特朗普在前一周末的一系列白宫通话和会面中,就 FDA 专员 Marty Makary 未能足够迅速地批准调味电子烟和尼古丁产品一事予以训斥。5月5日的授权与之是否存在关联引发外界猜测。

5月8日:执法优先级指南落地

FDA同步发布《对未获上市前授权的特定新型烟草产品的执法优先级指南》,明确划定“暂不优先执法”的范围包括:

  • 已被FDA受理且处于待审状态的PMTA产品;
  • 补充PMTA(sPMTA)已被受理且待审超过180天的产品;

对非烟草口味电子烟,须确保申请材料已包含FDA评估“是否适合保护公共健康(APPH)”所需的数据。

但若产品涉及以下“红线”情形,FDA仍将持续打击,并联合海关(CBP)和司法部(DOJ)在港口和边境查扣销毁:

  • 卡通形象;
  • 伪装为玩具/手机/游戏机外观;
  • 超高尼古丁含量;
  • 严重不良事件;
  • 缺乏防儿童包装(违反《儿童尼古丁中毒预防法》);

存在火灾隐患等。

二、政策风向:三点趋势观察

1. 从“严控口味”到“技术+合规”双轨监管

Glas公司打破僵局的关键在于:通过设备级年龄锁定技术,将青少年使用风险在硬件层面有效阻断。

这意味着:

  • 非烟草口味产品的审批路径并未封死;

但门槛已升级为“在技术层面证明对青少年的阻断能力”。

FDA开始正式接纳“科技治理”作为公共卫生标准的实现路径,这是FDA监管思路的一次重大演进。

2. 合规者获喘息,违规者面临更严打击

5月8日的指南绝非“放水”,其本质是FDA对有限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即把刀锋指向那些根本不申请PMTA、伪冒标识、走私入境的最恶劣行为。

据公开信息,美国国会已为2026财年专项划拨2亿美元用于打击非法电子烟产品。

换言之:“提交PMTA并积极配合审查”已成为生存底线;灰色地带的空间正被压缩至极限。

3. 美国市场加速合规化洗牌

截至目前FDA累计授权45款电子烟产品,加之美国多州已立法建立“合规产品州级名录”(vapor product directory),未申请PMTA的产品正被系统性清出零售终端。

可以预见,未来美国电子烟市场将由“少数合规产品+创新驱动”的格局主导。

三、出海应对:致中国电子烟企业的三点建议

中国生产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美国是核心出口市场之一。面对FDA新动向,LawMay建议:

第一,重新评估产品研发路线,将设备级年龄验证纳入下一代产品规划

Glas的成功是一次明确的路径提示:具备硬件年龄锁、蓝牙配对、生物识别等功能的产品,在PMTA审查中将获得显著优势。建议企业:

  • 及早立项相关研发;
  • 在PMTA申请材料中就设备级年龄验证的实际有效性提供完整的科学数据和真实使用证据;

这是非烟草口味产品突破调味壁垒的关键支柱。

第二,全面排查产品外观与营销素材,远离FDA明确点名的“红线”要素

卡通形象、伪装成玩具/手机/游戏平台的外观、超高浓度尼古丁、缺乏防儿童包装等,既是申请被拒的高危点,也是被边境查扣和警告信打击的优先目标。建议企业:

  • 系统梳理在售及在研产品的外观设计、品牌形象、广告素材;

避免任何可能被认定为对青少年具有“潜在吸引力”的视觉元素。

第三,强化进口合规与全链条风险管理

FDA与CBP、DOJ联合执法的强度持续上升,“边境查扣”已成为出口企业最直接的风险点。具体建议:

  • 避免任何形式的伪报、低报、虚假申报;
  • 从FDA过去一年执法强度的不断提升到5月8日执法优先级指南中的明确态度,递交PMTA对于企业来说已不应再是“是否要做”的选择题。提交初步PMTA并获得acceptance letter,获取销售的窗口期,对想要继续奋战美国市场的企业有较高的性价比;

对处于PMTA待审状态的产品:留存清晰的申请受理证据;必要时与“监管健康项目经理”(regulatory health project manager,简称RHPM)保持沟通;争取被列入FDA即将发布的“暂不优先执法”公开名录(可发邮件至 CTP_enforcementpriorities@fda.hhs.gov)。

对处于PMTA待审状态的产品:

  • 留存清晰的申请受理证据;
  • 必要时与“监管健康项目经理”(regulatory health project manager,简称RHPM)保持沟通;

争取被列入FDA即将发布的“暂不优先执法”公开名录(可发邮件至 CTP_enforcementpriorities@fda.hhs.gov)。

结语

FDA此次“授权”与“执法”并行的政策组合,是在为美国电子烟市场定义合规边界。以低门槛申报、快速出货及灰色渠道为依托的传统出海模式,已不具有可持续性。

对中国电子烟出口企业而言,此次政策调整既是一次合规挑战,亦是一次产业升级的契机。企业只有在科学性、合规性与市场策略之间寻求平衡,方能在愈趋严格的美国监管环境中谋求长期发展空间。

LawMay P.C.深耕美国电子烟领域,为中国企业提供专业、迅捷、高性价比的法律支持。如您的企业正面临美国诉讼、337调查等相关困境,欢迎联系LawMay,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评估应对路径。

参考资料

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Expands Market Access, Authorizes New ENDS Products, (May 5, 2026), https://www.fda.gov/news-events/press-announcements/fda-expands-market-access-authorizes-new-ends-products

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Issues Guidance on Enforcement Priorities for Unauthorized ENDS and Nicotine Pouch Products, (May 8, 2026), https://www.fda.gov/tobacco-products/ctp-newsroom/fda-issues-guidance-enforcement-priorities-unauthorized-ends-and-nicotine-pouch-products

VapeTM, Vape and Nicotine Vending Laws 2026: State-by-State Guide, (April 3, 2026), https://vapetm.com/blogs/vape-vending-machines-usa/vape-nicotine-vending-laws-2025-2026-vapetm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lawmayus.com · 2026-05-15

关于作者 / About the Authors

Richard Deng

Partner · LawMay P.C.

邓律师主要从事中国及美国商品及服务争议解决,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与无效确权业务,并办理中美商标申请及中国专利申请。常年服务跨境工贸企业、跨境电商、电子烟行业、科技制造业等领域,为财富 500 强、国际连锁品牌、出海科技品牌等多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

在跨境电商争议领域,邓律师专注 Schedule A 批量诉讼的被告应对,包括临时限制令(TRO)项下的店铺账户与资金解冻、通过确认不侵权之诉(Declaratory Judgment,DJ)与「反向 TRO」动议争取恢复被下架的商品链接与店铺经营,以及亚马逊账户冻结申诉、品牌备案(Brand Registry)争议等平台纠纷的代理。在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邓律师代理多起确认不侵权之诉(DJ),取得了恢复商品上架、并禁止对方继续投诉的「反向 TRO」与「反向初步禁令(反向 PI)」。他熟悉 Schedule A 案件高发的伊利诺伊州北区、佛州南区等联邦法院的程序节奏,能在中美时差下迅速响应、把握应诉与和解的时间窗口。

在涉外电子烟与 FDA 监管领域,邓律师为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企业提供覆盖确权、合规到维权的全流程代理,涵盖行业知识产权维权与 337 调查、PMTA 上市前申请与 STN 状态争议、FDA 执法防御(警告信、营销拒绝令 MDO、进口扣留 Import Alert),以及美国海关(CBP)清关合规与扣押货物申诉。

他代理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多次荣获「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深圳市侵害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深圳律师国际贸易、投资领域典型案例」、「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年度知识产权推荐学习案例」等专业荣誉。

他代理的商品及服务贸易纠纷、知识产权等争议解决案件涉案标的额总计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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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11th Cir.)及多个联邦地区法院出庭经验,包括加州中区、北区,德州东区、南区,伊利诺伊州北区,佛罗里达州南区,宾夕法尼亚州西区,佐治亚州北区,华盛顿州西区,特拉华州地区及北卡罗来纳州东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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