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ctice Area / Patent Litigation
Patent Litigation
专利诉讼
联邦法院专利侵权诉讼与应诉、确认不侵权之诉(DJ)、专利无效诉讼、联邦巡回法院(CAFC)上诉代理。
Overview / 概述
收到美国专利侵权指控,法律上需要判断哪几件事?
侵权认定依 35 U.S.C. § 271 展开,实务上分两步:先由法院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claim construction,即 Markman 程序),再将被诉产品逐个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比对,判断是否全部落入。抗辩一侧,已授权专利依 35 U.S.C. § 282(a) 推定有效,主张无效者承担举证责任,常用依据为 § 102(新颖性)、§ 103(非显而易见性)与 § 112(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撰写要件)。赔偿依 § 284 计算,而专利权人未依 § 287 标记产品的,可主张损害赔偿起算点受限。被指控方亦可依 28 U.S.C. § 2201 主动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Primary Authorities / 主要法律依据
- 35 U.S.C. § 271 — 专利侵权行为
- 35 U.S.C. § 282(a) — 有效性推定与抗辩事由
- 35 U.S.C. § 102 — 新颖性
- 35 U.S.C. § 103 — 非显而易见性
- 35 U.S.C. § 112 —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要件
- 35 U.S.C. § 284 — 损害赔偿
- 35 U.S.C. § 287 — 标记义务与损害赔偿起算
- 28 U.S.C. § 2201 — 确认不侵权之宣告性判决
上列为该领域主要成文法依据,供一般性参考。法律适用取决于个案事实与法条的最新修订,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
What We Do / 服务清单
服务范围
01
专利侵权诉讼与应诉
联邦地区法院发明 / 外观专利侵权诉讼;Schedule A 批量诉讼应诉;TRO / PI 紧急救济与账户解冻。
02
确认不侵权之诉(DJ)
不侵权之宣告性判决诉讼;claim construction(Markman)。
03
专利无效诉讼
主动提起专利无效之诉;现有技术检索与分析;权利要求解释。
04
联邦巡回法院(CAFC)上诉
Federal Circuit 上诉、Markman hearing、damages expert work。
Representative Matters
该领域代表案例
某中国制造业企业 · 美国第三方专利异议
Patent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 2024
第三方异议,缩限对方专利范围
对竞争对手在美国恶意申请的发明专利提起第三方异议,成功取得缩限保护范围意见。某美国亚马逊卖家 · Rule 11 制裁获胜
Patent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 2025
驳回 TRO;原告律师受 Rule 11 制裁,撤案并赔付律师费
成功抗辩,法官当庭裁定驳回原告 TRO 命令,并对原告律师适用 Rule 11 制裁措施。原告律师无条件撤案并赔付我方客户部分律师费。USPTO 第三方专利异议(多宗)
Patent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 2025
多宗异议,缩限 / 澄清对方专利范围
针对相关专利授权过程提起多宗第三方异议程序,成功为客户进一步缩小或澄清相关专利保护范围,排除产品侵权风险。某美国亚马逊卖家 · 专利侵权(两次驳回)
Patent
美国佛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2024-2025
两次驳回原告起诉,原告无条件撤诉
成功抗辩并获得法院两次驳回原告起诉裁定,最终原告无条件撤诉。某头部亚马逊电商 · 美国专利不侵权分析
Patent
诉前法律意见 · 2024
协同出具不侵权分析意见
就现有产品及规避设计产品是否侵犯美国专利权进行分析研究,与美国律师团队协同制作不侵权分析意见。国内多家知名品牌 / 工厂 · 美国 IP 不侵权法律意见
Patent
诉前法律意见 · 2024
出具美国 IP 不侵权法律意见
为多家知名品牌、工厂出具美国知识产权不侵权法律意见。Related Insights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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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01收到美国专利侵权警告信(Cease & Desist)怎么办?
先不要忽视、也不要急于回复或自认。建议尽快做两件事:一是核实对方专利的有效性与权利范围(专利号、权利要求、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已被无效),二是评估你的产品是否真的落入权利要求。很多警告信主张范围被夸大。回应方式(不侵权抗辩、协商、或主动提确认不侵权之诉)应基于技术比对结果决定。
02什么是确认不侵权之诉(DJ)?什么时候用得上?
确认不侵权之诉(Declaratory Judgment)是由被警告的一方主动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不侵权或对方专利无效——把被动挨告变为主动出击。当对方反复威胁、或在平台批量投诉影响经营时,DJ(有时配合禁令要求恢复链接)是一种掌握主动权与选择有利法院的策略。是否符合提起条件需结合双方往来与争议成熟度判断。
03我觉得对方的专利根本不该被授权,能挑战它吗?
可以。除了在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也可考虑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多方复审(IPR)等程序,以现有技术(prior art)挑战专利有效性。无效挑战对证据(在先公开、出版物等)要求较高,成败取决于现有技术质量。建议先做检索评估再决定路径。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针对任何具体个案。每个案件的事实与适用法律不同,结果亦无法保证。如需评估,请咨询执业律师。